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車禍鑑定

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車禍鑑定

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車禍鑑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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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當事人: 請攜帶「身分證或駕照」以及「車禍登記聯單或車禍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」。

在台灣的勞資爭議常見種類包括:加班費、薪水、資遣、契約糾紛、派遣勞工糾紛、競業禁止條款等,在處理勞資糾紛時,最重要的是雙方應留存相關證據,例如加班紀錄、工作日誌、薪資結算單、離職證明等文件,以利解決後續的爭議。在這個區塊我們會以專文解釋處理方式,幫助您以正確的方式處理勞資糾紛。

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當事人只能寫訴狀給司法機關,說明對原鑑定意見不服的理由 ,以及應該要調查什麼其他證據等,請法院協助囑託覆議鑑定,如果法院認可就會囑託覆議委員會進行覆議;這部分就沒有期間限制。

A:申請時需要提供車禍初判表影本、身份證明檔案影本,以及車禍現場的相關證據如照片。

診斷證明書、估價單或發票、醫療費用收據、薪資所得證明文件、交通費證明、看護費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。

初判表上會登記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、當事人姓名、車牌號碼、以及可能的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。項目簡單清楚,較不會有複雜的敘述。可以大略知道肇事原因、是否有違規項目,若未發現肇責也會記錄在初判表上。

車禍鑑定報告是不一定要做的!但若當事人對初判表不服者或想要有更專業的判斷依據,就可以選擇自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。因車禍鑑定報告的鑑定人員包含了律師、教授、警察⋯等,對於日後上法庭談賠償較有幫助。

若單純提起民事訴訟的話,需由事故被害人以民事起訴狀,將自己因車禍導致的損害、其他額外開支⋯等都整理完成,並在起訴狀中書寫個人資料、請求聲明、案件發生的事實經過、請求範圍與金額,連同證物資料一併遞交法院。法院在審理前會強制雙方進行調解,如果調解失敗才會開庭審理。

從談吐中,判斷車禍調解律師的專業程度,也可以從分析中,了解這個律師對於案件會如何處理,和做事方式你是否可以接受,過程中,費用、如何合作、聯繫方式等等,都是簽約前必須詳細問清楚的注意事項。

因為和解不限於形式,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,只要雙方當事人約定好即可,沒有法律強制力,如果採用口頭的形式,還必須承擔肇事者耍賴或是受害者獅子大開口的風險,假如對方不履行約定又因此走上訴訟,也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。

自行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→ 車禍肇責查詢 安排調解 車禍調解流程 → 調解成立或調解失敗。

⓶ 移送偵查:如果涉及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,且車禍 調解不成立,受害者可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,調解的車禍案件移請檢察官偵查。

住在「不同」鄉鎮市區:對方住居所、營業所或事務所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。

雙方講好大家各退一步,不要那麼斤斤計較,就讓爭議到此為止。和解屬於民法上契約的一種,只要雙方約定好和解條件,就會產生法律上的效力。例如,發生車禍之後,雙方當事人約好互不賠償,各自修自己的車。這樣就是一個有效的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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